引述 懷胎十月-10個月以上
懷胎十月-10個月以上
十一、懷孕十個月後﹝第40週起﹞
﹝1﹞胎兒成長
超過預產期後,羊水會逐漸減少,臍帶被壓迫的機會增加,造成胎兒
窘迫。嚴重時有胎便吸入的危險。同時胎兒心跳會因羊水減少、臍帶
受到壓迫而有減慢的變化。 30%的過期妊娠,胎兒會有皮下脂肪減
少、乾而皺的皮膚、缺乏胎脂、毛髮多、指甲長等等,稱為過熟症
候群。此種症候群,若合併羊水過少及胎盤功能退化時,死亡率及
罹病率均會增加。過期妊娠而胎盤功能不佳的話,會使胎盤分泌的
荷爾蒙減少,並引起胎兒生長遲滯,胎兒體重有時反而會減輕。這
些嬰兒,特別是體重少於2500公克者,預後非常不好。過期妊娠而
胎盤功能良好的話,胎兒可以繼續生長,使得巨嬰症的機會比一般
人多。易在生產過程發生肩難產、顱內出血、鎖骨骨折等合併症。
﹝2﹞母體正常變化
持續懷孕第十個月的母體變化。可能會因擔心過期妊娠的問題,而變
得焦慮、失眠、情緒急躁等官能性的變化。
﹝3﹞注意事項
1、過期妊娠指超過42週(294天)的妊娠,發生率約10%,過期妊娠的
周產期死亡率及罹病率均隨妊娠週數而上升,所以不論醫事人員
或孕婦都需要特別謹慎。
2、每週必須接受至少一次的產前檢查,如自覺有任何異常﹝如胎動
減少或停止,或不正常的分泌物等﹞,則必須馬上就診。
3、過了預產期一星期以上尚未生產,應至醫院檢查是否需要催生。
月經週期較長或不準的人,預產期可能要延後。
4、一旦開始陣痛,過期懷孕的孕婦必須馬上到院檢查,並且全程裝
置胎心跳監視器以策安全。
5、如確定是過期妊娠,不管子宮頸的成熟度必須馬上進行催生引
產,以得到最佳的預後。一旦引產失敗,才進行剖腹生產。
九、懷孕41週以上之特殊檢查:
﹝1﹞胎心胎動檢查
1、每週一次或兩次。
2、檢查胎盤功能是否健全。
3、用胎兒監視器偵測有無胎動及胎動時胎兒心跳的變化情形。
4、若胎動時胎心音反應不良,可能是胎兒窘迫,應做催產素刺
激試驗,若確實為胎兒窘迫,則應儘快使胎兒產出。